1,只要是Graham挑出的项目,不必再做尽职调查就可以直接投。虽然有少数会失败,但一定还是划算的。
2,Graham挑选团队和项目的标准主要有3:创业构想(Idea)、市场需求(What Customers Want)和团队(People)。
3,就创业构想而言,Graham是“微创新”理论的强烈提倡者。
4,创业者并不是非得想出一个多么高明的创意才能开始创业,一条最简单易行的创富之路,即为用户提供比他们现有的【更好的技术】(窃以为翻译错误,应该为:更优质便捷的体验)。而在很多领域,用户现在所拥有的体验之糟糕程度完全不需要任何高明的构想才能加以改善。
5,构想一个出色的商业模式,最关键的就是找出一件很多人都想做的事,再找到一条更好的解决路子。
6,找出解决问题的“技术”并非是创业团队所要面对的最大难题,真正困难的是时刻把握市场需求。
7,开发点你觉得现在对你有用的东西,而不是你认为可能对别人有用的东西。
8,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发行试用版并根据用户反馈不断调整,才能真正把握住用户的需求。
9,一个即使不睡觉也不愿在代码里留下Bug的程序员,一个看到两毫米误差就会浑身不舒服的设计师,一个不能接受客人说不的推销员……这种“猛兽般”的工作状态,在大公司里可能是不必要的,但在创业公司里却绝对是必须的。
10,真正的创业者的独立精神是很强的,这也是我们在挑选团队时会重点关注的要素之一。
11,一切还是要靠创业者自己。